鱼腥草

活着就是矫情!

【冰火】邮差的故事

attention:这是一个没头没脑的小故事,无聊又平淡。

我是一个邮差,是那种穿着一身制服穿行在一个小镇里的最最平凡的邮差。我在这个小镇里勤勤恳恳工作了大半生,日子过得没什么波澜。所以,请别对我的故事有什么期待,它或许和你自己的故事都没什么差别。

不过,实际上,这个故事并不是我的——我甚至在这里没扮演任何重要角色。

——

故事的主人公是住在小镇边缘的一个盲眼男孩。他叫John,一个美国男性命中率最高的名字。但他的长相还真不是那么大众,相反,他长得应该是挺好看的,毕竟那些年轻小姑娘——包括我的小女儿——都喜欢在放学后绕一个大圈子就为了看上他一眼。

我女儿说我应该满足读者的好奇心,所以还是描述一下吧:他是个看上去挺难相处的少年(其实应该是青年),一头被染成金色的头发每天都被他向后梳起,一副桀骜不驯的样子。可惜他的眼疾注定了他不能知道他染的头发有点参差,所以那些悄悄来悄悄去的小姑娘们就会看着他发根那点柔软的棕色发笑,我女儿说,那点棕色让John显得年轻,看上去真的就像个学生,有点可爱。

我不知道把可爱用在一个成年男性身上是否合适。反正就我个人的感觉来说,John是个很明亮的人,而如果不是他灰绿色的眼睛无法聚焦,我想他能成为一个像火焰一样张扬耀眼的人吧。

这个故事里的第二个主角是情书,很多很多的情书。那些情书保持着每天一封的频率,风雨无阻。我想那发信人一定是个出奇执着又出奇愚蠢的家伙,毕竟谁每天会给一个盲人用钢笔写情书呢?哪怕那笔迹流畅好看,他又不可能读的懂。

别误会,我并没有私拆他人信件,关于那些情书,我最熟悉的就是把它们放在John门口鲨鱼造型的信箱里,那些细节都是我那个很喜欢往John那里跑的小女儿告诉我的。

或许是因为这丫头片子愿意从我这里带几根烟给John,又或者是这个天生反骨的姑娘与John尤其投缘,反正,他们俩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成了朋友。我女儿每周都会过去给他念情书,她也不会向我提及太多的细节,我只知道那个给John写信的人是个叫Bobby的男人,在John失明前就与他相识了。

噢,还有,那些词句很浪漫,带着点清凉的温柔,用John本人的话来说就是“浪漫得容易造成低温烫伤。”

唉,这些年轻人。

——

我一直没机会见到Bobby本人,直到有一天John对面的那幢空屋前突然立起了一个信箱,漂亮的冰蓝色,和主人的眼睛很像,只是那信箱没主人的那么剔透清爽而已。

从那以后,我每天只需要从那条街的这一边跑到那一边去就好了,真是替我这把老骨头省事。

有次女儿回来,说她在John的纸篓里发现了张用盲文写的回信,皱成一团塞在沙发夹缝里,她读不懂,可我却看了个明白。从那时起,我就决定为这两个别别扭扭的年轻人做点什么。谁叫我一直坚信,一个好的邮差应该将心灵的信息完美的传递呢。

——

Bobby是个很有亲和力的人,他看我路过时常会给我打个招呼,我也愿意跟他唠唠嗑,“不经意”地给这年轻人透露些我从女儿哪里听来的只言半语。

渐渐的,Bobby知道了他的情书没有被付之一炬,那些情意也有被好好的转达。

与此同时,那些一天一封的情书变成了一天两封甚至三封。不过还好,我是一个尽职尽责又比较喜欢管闲事的邮差,所以那些薄薄的信件都被端端整整地垒在对面的信箱里,第二天早上又会神不知鬼不觉的消失。

而我的女儿从一周去念一次变成了一周念两次,再后来她只要有时间就会去,要不然一次念太多,她会被腻得受不了。我对这些变化欢喜得很,颇有种成就感。

再然后,在我向John的信箱里放信的时候,那个年轻人第一次叫住了我。

他说:“邮差先生,你能不能告诉对面那个白痴别再写情书了?我的书柜已经快堆不下了。”

他顿了顿,向着阳光的方向继续说,“有什么话直接过来说不就完了?隔条街的事儿,还真当我不知道?我是个瞎子,又不是个白痴。”

我回头看了看,确定街对面那个爱情白痴听到了这句话——他逆着光影笑得春暖花开,咳,真的像个傻子——然后回头笑了笑,应了声好。

自那以后,我女儿再没去给那个盲眼少年念过情书。

评论(13)

热度(143)

  1. 共5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